2.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一机一档。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:
(1)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修理、改造的有关文件和资料;
(2)自行检查和定期检验的记录与报告;
(3)日常使用状况记录;
(4)日常维护保养记录;
(5)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;
(6)安全附件、安全保护装置、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制造质量证明书、日常维护保养和校验记录;
(7)设备使用登记资料(注册登记表和使用证等)。
3.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,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(或停用一年以上设备重新启用时)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。检验申报表的内容应包括拟检验设备的基本信息(名称、内部编号、注册代码等)以及计划检验时间。申请检验后,应向检验检测机构索取申请检验回执。
4.应制定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监控方案,明确检查项目和内容,明确检查责任,每三个月至少由专业人员进行一次检查。
5.使用单位应制定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监控方案,明确检查项目和内容,明确检查责任,每三个月至少由专业人员进行一次检查。
6.使用单位要按照所制定的应急预案,定期进行演练(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一次),演练记录和见证应存入设备安全管理档案。
7.水上游乐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,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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